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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治理与股东会程序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地点为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龙江大道279号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由董事长何峰主持 [5]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董事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站公告通知 [4]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5][7] 股东参与及股权结构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名 代表股份48,465,000股 占总股本33.6934% [7] - 网络投票股东145名 代表股份24,973,886股 占总股本17.3621% 合计出席股东14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3,438,886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0555% [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显示 同意票3,161,411股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99.6799% 反对票5,700股占0.1797% 弃权票4,452股占0.1404% [9][12]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以超高比例通过 总同意票73,428,734股 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99.9862% 反对票5,700股占0.0078% 弃权票4,452股占0.0061% [9][11][12] - 三项议案表决结果高度一致 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1][12][13] - 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