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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内部控制 确保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1][2] 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2] 独立董事职责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 管理层需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 独立董事需对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2] - 独立董事需在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审查会议程序及文件充分性 可提出补充整改或延期召开意见 若意见未获采纳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披露原因 [4] -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工作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 [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需对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进行检查 [2] - 需在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2] - 需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并记录督促方式次数结果及负责人签字 [3] - 需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安排见面会沟通审计问题 并再次审阅财务会计报表 [3] - 需对审计后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并提交审阅意见 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意见 [4] - 需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及是否存在欺诈舞弊行为 [4] - 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 不受主要股东或管理层不当影响 [5] 管理层配合义务 - 公司财务总监需向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 公司董事会秘书需协调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的沟通 [5]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相关人员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 [5] 工作流程规范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 财务总监和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2]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与年报工作相关的沟通意见或建议均需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存档 [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