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普 信: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背景与授权 -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事宜 [5] - 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回购注销9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对象所持187,500股限制性股票 [6] - 同日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确认程序合法有效 [6] 回购注销具体实施 - 回购原因为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2024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注销未解锁股份 [6][7][8] - 回购价格为3.53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8] - 回购完成后总股本由1,004,821,310股减少至1,004,633,810股,共注销187,500股 [8] 法律合规性 -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9] - 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8][9] - 公司需后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注销手续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