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3]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召开股东大会 并于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会议通知 [3] - 会议通知载明了召开时间 地点 投票方式 审议事项 出席对象和登记方法等事项 通知刊登日期符合法定要求 [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 地点 投票方式及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0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223,93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592% [5] - 出席会议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 [5] - 出席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 会议审议议案 -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与会议通知所列明事项完全一致 [5] - 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公司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和监票 [5] - 网络投票结果由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 [5] - 关于特别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同意63,691,61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4.75% [6]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25,987股(占比39.7040%) 反对3,517,530股(占比60.0434%) 弃权14,790股(占比0.2526%) [6] - 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进行了单独计票 [6]
乐鑫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