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审议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决定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15:00召开 [2] -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包含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股权登记日等信息 符合信息披露要求 [2] - 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8号A幢三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2]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27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512,415股 占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数的30.81% [3] - 中小投资者共226名 代表股份42,134,395股 占总股本比例9.9488% [3] - 现场参会股东仅1名 网络投票股东226名 代表股份42,134,395股 [3] - 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同意票130,386,315股 占比99.9034% 反对票89,800股 占比0.0688% 弃权票36,300股 占比0.0278% [5]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一同意票42,008,295股 占比99.7007% 反对票89,800股 占比0.2131% 弃权票36,300股 占比0.0862% [6] - 议案二同意票130,384,515股 占比99.9020% 反对票89,800股 占比0.0688% 弃权票38,100股 占比0.0292% [6]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二同意票42,006,495股 占比99.6964% 反对票89,800股 占比0.2131% 弃权票38,100股 占比0.0904% [6] - 议案三表决结果与议案一完全一致 同意票130,386,315股 占比99.9034% [7]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随股东大会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7]
泰恩康: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