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敷尔佳: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1] - 原监事会主席许小明和职工代表监事宋若楠继续担任原有职务 [1] - 公司章程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 [1] 公司章程核心条款修订 - 法定代表人规定调整为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 [2][3]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条款 [2] - 明确股东可以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条件为连续180日持有3%以上股份 [6] - 股份回购情形新增"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条款 [4] - 股份回购后持有期限规定为3年内转让或注销 且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10% [4] - 控股股东新增8项具体义务要求 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强令违规担保等 [11] - 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 职权范围相应调整 [13] - 对外担保审批标准增加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的情形 [14] - 临时股东会召集门槛从持股3%降至1% [16] - 股东会通知时间要求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 [17]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条件调整为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 [24] 公司基本概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4008万股普通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2]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党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