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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警示函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因部分投资事项未及时经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部分投资项目重大进展情况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 [2]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包括时任董事长李刚 总经理徐兰芝 时任总经理张珊珊 董事会秘书赵宇恺 [3] -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 公司回应及后续措施 -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 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 [3] - 公司将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3] - 公司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受托管理人核查情况 - 中天国富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核查后认为 本次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 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5] -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后续业务经营情况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