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医药: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21年6月25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 - 2021年7月26日公司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210万份股票期权[4] - 2024年1月1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首次授予部分注销120.765万份期权 激励对象从162名调整为149名 未行权期权数量从1210万份调整为1089.235万份[5] - 2024年8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注销158.6825万份期权 激励对象从204名调整为177名 未行权期权数量从1058.4万份调整为899.7175万份[6] - 2025年4月25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注销271.8205万份期权 激励对象从177名调整为150名 未行权期权数量从525.145万份调整为253.3245万份[6] - 本次注销74040份期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实施[7] 本次注销的具体情况 - 注销依据为《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未达行权条件期权的处理规定[8] - 涉及3名激励对象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被注销期权[8] -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式结束[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9] - 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