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以规范投资行为 防范风险并保障资金安全 [1] - 办法明确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 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等 [1] - 建立分级审批机制 根据投资金额占净资产比例设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权限 [3] - 强调风险控制原则 要求使用自有资金且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2] 证券投资范围 -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 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类投资行为 [1] - 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视同上市公司行为 适用本办法规定 [1] 基本原则 - 遵循合法 审慎 安全 有效原则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控制投资风险 [2] - 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规定的资金直接或间接从事证券投资 [2] - 必须以公司或全资 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2] - 需合理配备投资决策 业务操作 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 [2] 审批权限 - 证券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 [3] - 证券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 未达到审议标准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3]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范围 额度及期限进行合理预计 [3]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3] 日常管理 - 董事长为证券投资第一责任人 领导投资管理部实施投资并批准资金使用计划 [4] - 财务管理部负责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 当日出具资金变动台账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4] 风险控制 - 严格控制资金划拨与使用程序 [4] - 参与人员须具备较强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 [4] - 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并定期报送总经理 董事长 [4] 保密要求 - 所有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 不得泄露交易情况 结算情况 资金状况等信息 [5] 信息披露 - 需按照监管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相关信息 [6] - 出现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需立即采取措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审计监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跟踪投资情况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 [6] - 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停止违规投资活动 [6]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并可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6] - 对违规操作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6][7] 附则规定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8] - "以上" "以下"含本数 "少于" "低于"不含本数 [8]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8]
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