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 包括半年度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审计机构续聘 子公司增资等 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1][2][3][4][5][6][7] 半年度报告 - 董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1] -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 - 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并通过该议案[1]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元(含税)[2] - 以半年度末总股本634,996,022股计算 共计派发31,749.80万元[2] - 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60.78%[2] - 若总股本变动 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2]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审计机构续聘 - 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3] -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3] - 审计委员会已事前审议并通过该议案[3]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提质增效行动 - 公司贯彻落实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4] - 每半年评估行动方案执行效果[4] 经理层业绩合同 - 公司制定经理层成员2025年业绩合同 包含财务指标及关键管理主题指标[5]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年度业绩合同[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并通过该议案[5] 股权激励调整 - 回购注销42,733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1名辞职及8名考核不符的激励对象[6] - 支付回购价款合计89,730.75元 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并通过该议案[6] 子公司增资 - 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3,000万元[6] - 增资后子公司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6] - 公司持股比例保持100%不变[6] 股东大会安排 - 拟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 -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及审计机构续聘两项议案[7]
江中药业: 江中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