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金管理决策 - 公司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资金用途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 [1] - 产品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协定存款等 [1] 实施安排 -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2] - 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文件签署权 [2] - 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 资金运作机制 - 允许在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1][2] - 现金管理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2] - 明确禁止将产品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 [1][2] 管理目标 -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资产收益 [1] - 在保证正常经营流动资金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 [1] - 通过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3] 治理程序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该议案 [3] - 公司将按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投资操作需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