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确保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制度涵盖离职情形与程序 责任义务 持股管理等内容 并严格遵循合法合规 公开透明 平稳过渡及保护股东权益原则 [1][2][3][4][5][6][7] 适用范围与原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1] - 离职管理遵循四大原则:合法合规 公开透明 平稳过渡及保护股东权益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 主动辞任 被解除职务及其他实际离职情形 [2]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 [2]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特定情形下(如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务直至新董事就任 [2] - 公司需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信息 涉及独立董事辞职需说明对治理及独立性的影响 并在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 [3] - 被解除职务程序需依法依规执行 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可通过表决解除职务 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3][4] - 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 被解任者可要求赔偿 公司需依规确定补偿数额 [4] 责任与义务 -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正式离职五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包括未完结事项说明 业务文件 财务资料等 交接过程由董事会秘书监督并存档 [5] - 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 未履行完毕需提交书面说明及后续计划 公司可采取措施督促履行 [5] - 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干扰公司经营或损害利益 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合理期限内仍有效 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职免除 [5] - 保密义务持续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5] - 擅自离职致使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赔偿 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5] 持股管理 -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规定 [5]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6] - 任期届满前离职者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但司法强制执行 继承等情形除外 持有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6] - 需严格履行持股比例 期限 变动方式等承诺 [6] - 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 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6]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修改程序相同 [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并根据未来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 [7]
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