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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网络投票制度框架 - 制度旨在完善公司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并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 - 制度经2012年5月8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9月8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1] 网络投票定义与适用范围 - 网络投票指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或其认可的其他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行为 [2]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 [2]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3] 网络投票准备工作 - 公司需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3] - 股东会通知公告需载明股东会类型和届次、现场与网络投票时间、参会股东类型、股权登记日、拟审议议案及网络投票流程等信息 [4][5] - 公司需在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服务平台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准确完整 [3] 投票方法与程序 - 股东需按通知规定流程进行投票操作并对议案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 [6] - 证券公司需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6] - QFII参加网络投票需根据委托人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6] 特殊股东投票安排 - 证券公司、证金公司、QFII、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股票名义持有人可委托信息公司通过投票意见代征集系统征集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 [6] - 征集时间为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15:00 [6] -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采用累积投票制时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可集中投给一名或数名候选人 [7] -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拥有票数或在差额选举中超过应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7]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通过任一账户投票 选举票数按全部账户相同类别股份总数计算 [7] 表决结果统计 - 信息公司向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相关明细 公司可委托其进行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 [9] - 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 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9] - 出现应回避表决股东投票、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或优先股股东投票等情况时 信息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由公司自行统计 [9] 决议形成与披露 - 股东会决议需将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并经监票人和见证律师确认 [10] - 表决结果由监票人代表在会议现场当场宣布 [10] - 公司需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公告 对否决议案或非常规突发情况需在召开当日提交公告 [10] 中小投资者保护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对除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10] - 公司及公司律师需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 有异议时及时向交易所和信息公司提出 [10]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 修改时亦同 [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根据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及时修订 [1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