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及其他经理人员若干名 由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后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任期同步且可连任 [2]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执行董事会决议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5] - 经理人员实行年薪制 薪酬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考核 最终由董事会决定 [3] 任职资格与行为规范 - 明确八类禁止担任经理的情形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涉及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 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监管机构采取禁入措施等 [2] - 经理人员需遵守勤勉义务和利益冲突回避原则 禁止越权 内幕交易 同业竞争 收受贿赂 挪用资金 侵占商业机会及违规担保等行为 [3][4] - 经理及其配偶子女持有公司或关联企业股份时需向董事会申报 个人涉及刑事诉讼 10万元以上债务诉讼或被监察机关调查时需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4] 职权与决策机制 - 总经理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实施 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 基本管理制度制定 职工聘用解聘及工资福利方案拟定等 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5] - 总经理可签署500万元以下经常性业务合同 但投资 贷款 担保及500万元以上合同需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 50万元以上采购及30万元以上工程需公开招标 [6] - 实行每月一次的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由总经理主持并决策 重大分歧需报董事长或董事会裁定 会议记录保存五年作为责任认定依据 [7][8] 制度依据与修订 - 本细则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若存在冲突则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9]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 解释和修订 并根据后续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9]
金花股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