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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 - 以剔除已回购股份16,267,000股后的5,585,138,74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170,277,482元 [1][2] - 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1] - 按公司总股本5,601,405,741股折算 每10股实际现金分红比例为19.941918元 对应每股现金分红1.9941918元 [1][3]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3]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29日 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1.9941918元 [1][2][3] 股东税收安排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每10股派发18元 [2] -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股1个月内税率为20%(每10股补缴4元) 1个月至1年税率为10%(每10股补缴2元) 超过1年免征 [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 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计算基准调整 - 若分配预案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1] - 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为5,585,138,741股 已回购股份16,267,000股不参与分配 [2] - 现金分红总额及每股分红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末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