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矿资源: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涵盖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 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等主体 [2] - 信息披露定义为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方式公布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真实 准确 完整 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2] - 信息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 不得提前泄露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 - 自愿披露信息需真实 准确 完整 且不得与法定披露信息冲突 [3] - 公开承诺需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 [4] 信息披露渠道与形式 - 依法披露信息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 [5] -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形式替代报告 公告义务 [5] - 信息披露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准 外文文本需与中文内容一致 [5] 公平信息披露要求 - 需遵循公平原则 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 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披露 [6] - 特定对象包括证券分析机构 投资机构 新闻媒体等 [6] - 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等沟通需进行网上直播 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 [6] 定期报告内容与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12]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 [13]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 股东持股情况 董事报酬等十项内容 [13] - 半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 股东变化情况等七项内容 [14] 临时报告披露标准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 大额赔偿责任 资产减值准备 股东权益为负等情形 [19] - 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 签署协议或董事知悉事件发生时 [20] - 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更新情况 [21]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 [22] - 证券事务部为常设机构 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 [24]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所属单位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需指定信息联络人 [25] 财务信息与内部控制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 公司需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25] - 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 [15] 保密措施与责任追究 - 信息知情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 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 [34] - 董事长 总裁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负责人为分管范围第一责任人 [35]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能被处以批评 警告 解除职务等处理 涉嫌违法者移送有关部门 [38]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需报北京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 [39] - 制度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