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权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总计57.4575万股 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 [10][11][12] 批准与授权程序 -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4] -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名单核实议案 [5] -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6] -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调整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 确定以19.57元/股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68.50万股限制性股票 [6][7] -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4.25万股 [8] - 公司于2024年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 调整授予价格由19.57元/股降至13.88元/股 首次授予数量由68.50万股增至96.5850万股 预留授予数量由17.25万股增至24.3225万股 并批准作废63.45万股 [9] - 公司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 最终批准作废57.4575万股限制性股票 [9][10] 作废具体原因 - 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 导致9.16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10] -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条件 导致48.2925万股不得归属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9.1275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9.1650万股 [11] 法律依据 - 本次作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 [2][10][11][12] - 作废程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博汇科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权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