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7日审议通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3]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7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3] -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至18日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激励对象信息 未收到异议反馈 于10月19日披露核查公告及自查报告 [4]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24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5]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审议通过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5]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5]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度净利润达到8.38亿元或营业收入达到96.48亿元 [6] - 因2024年度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均未达到触发值 第二个行权期1475.55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将由公司注销 [7] -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2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将由公司注销 [7] - 本次合计注销1577.55万份股票期权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7]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7]
中国天楹: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