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 新特电气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旨在增强核心竞争力 完善治理结构 提升ESG管理能力及投资决策效率 [1] -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长期战略规划 重大投资决策及ESG战略议题管理 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议 [1][2] 人员组成结构 - 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 含1名独立董事 委员通过提名与选举产生 [2]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离职时需补足人数 [2] 职责权限范围 - 职责涵盖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 重大投融资方案建议 以及ESG战略审议与监督 [2] - 委员会需检查事项实施情况 管理ESG信息披露 并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 议事规则机制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且需记录反对意见 [3][4] - 可采用举手表决 投票或通讯表决 结果需书面报送董事会 [4] - 允许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4] 会议组织与保密 - 会议不定期召开 临时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 特殊情况下可豁免时限 [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所有参会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