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与制度依据 -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强化经营管理 促进经营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审计署内部审计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 - 内部审计定义为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开展的系统性评价活动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设立审计法务部作为专职内部审计机构 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2] - 审计法务部在审计委员会监督下独立行使职权 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干涉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行政上向总经理汇报日常工作 [3] 审计机构职责 - 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3] - 评估公司业务经营风险 [3] - 对高层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实施离任审计 [3] - 建立重大项目合规性跟踪审计体系 包括采购审计、工程签证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等 [3] - 审计重大项目概算、预算、结算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3] - 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说明审查目的、范围及改善建议 [3] 审计机构权限 - 要求相关部门报送计划、预算、报表及文件资料 [4] - 审核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财产 查阅相关文件 [4] - 参加审计相关会议并列席部门例会 [4] - 参与制定风险防控规章制度 [4] - 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4] - 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及改进经营建议 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4] -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或失职行为有权制止并报告董事会 [4] 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立项需制定年度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 [5] - 审计准备需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 突击审计可现场送达 [5] - 被审计单位需提前准备资料 逾期视为无资料 [5] - 实施审计需通过询问、函证、检查等方法收集信息并形成工作底稿 [5] - 出具审计报告前需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5个工作日内未回复视为无异议 [6] - 重要审计项目需进行后续审计监督 检查审计意见采纳情况 [6] 审计人员要求 - 审计人员需具备专业能力 负责人需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管理背景 [6] - 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 更新专业知识 [6] - 需保持职业道德 遵守工作纪律 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并保守秘密 [7] - 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时需回避 [7] - 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人不得阻碍或打击报复 [7] - 滥用职权或泄露秘密者将依法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8]
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