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1] - 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至少1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4]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及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7][8]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1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19]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并对人选进行遴选和审核 [20]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2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24]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及股权激励计划 [24]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批准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