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层人员组成及任免 - 总经理层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及财务负责人一名 可根据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 - 总经理任职需具备丰富经济理论知识和管理经验 具备经营管理能力、全局协调能力及行业经验 要求诚信勤勉且无重大失信记录[2][3]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经济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个人大额债务逾期未清偿等[2][3]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兼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任 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报告并接受离任审计[4] 总经理职责权限 -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年度经营计划 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4] - 拥有非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可审批单笔金额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2%的交易 或低于营业收入5%(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的交易 或低于净利润5%(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交易[5] - 拥有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单笔金额低于30万元的交易 与关联法人单笔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净资产0.5%的交易[5] - 紧急情况下可超越权限运用公司资金及签订重大合同 但需事后向董事会报告并获追认[5] - 负责提名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人选 需附候选人简历及工作业绩材料[6]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职权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特定经营领域 对总经理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 可召开分管业务协调会议并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7] - 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 参与经营计划制定、对外投资及重大合同签订等决策 负责财务报告真实性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8][9] - 财务负责人需监督公司财务运作合法性 拟订资金使用方案及预算计划 配合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工作 并向管理层报告财务异常情况[9]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副总经理) 出席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0]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需在副总经理提议、董事会提议或总经理认为必要时5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0][11] - 会议议题需提前申报 重要讨论材料需提前1天送达参会人员 会议决定以总经理意见为最终决议并形成会议纪要[11][12]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名称、时间、出席人员及决定事项 由总经理审定下发范围并抄送董事会秘书[12] 总经理报告制度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定期报告重大合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及盈亏情况 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13] - 发生重大诉讼、安全事故、被监管部门处罚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时 需及时向董事会作临时书面或口头报告[13][16] - 报告期内利润实现数较预算数低于50%或高于特定比例时需触发报告机制[13]
联建光电: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