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执行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从3.30元/股调整为3.10元/股 调整依据为每股派息额0.1964元/股 [6][7]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于2025年9月8日启动 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8] - 118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4.22万股 占获授总数811.70万股的49.80% [10] 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公司2023-2024年两年累计扣非净利润达2.44亿元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2.68亿元 达到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9]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76名激励对象获A等(归属比例100%)39名获B等(归属比例100%)3名获C等(归属比例80%) [10]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 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退休 作废未归属限制性股票7.00万股 [12] - 因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C等 作废未归属限制性股票1.63万股 [12] - 本次总计作废限制性股票8.63万股 [12]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 - 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