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14日至8月1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7.53元/股)[2] - 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后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2] - 赎回条款规定当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十五日不低于转股价格130%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计利息赎回可转债[2] 赎回安排时间节点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8月20日自8月21日起停止交易[3][6]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8月25日[1][3]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5日收市后[3][4]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8月26日[3][6] - 债券摘牌日为2025年8月26日起[1][6] 赎回价格计算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047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3][4]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B为票面金额100元i为票面利率0.60%t为计息天数29天[4] - 实际计算得出应计利息0.0477元/张[4] 投资者赎回收益差异 - 二级市场最后收盘价249.879元/张与赎回价格100.0477元/张存在显著差异[7] - 个人投资者税后实际派发金额为100.0382元/张因需缴纳20%利息所得税[4]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实际派发金额为100.0477元/张享受暂免征税政策[5] - 居民企业投资者需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金额为100.0477元/张[5] 操作注意事项 - 投资者需在8月25日前完成转股操作转股价格为5.79元/股[1] - 被质押或冻结的债券需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否则无法转股[7] - 未转股债券将在赎回登记日后被强制赎回并摘牌[1][7]
金田股份: 金田股份关于实施“金铜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