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ZHEJIANG GRANDWALL ELECTRIC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南段)218号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435,681元 [2] - 公司于2018年2月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 并于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设立董事会 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 职工代表董事1名 [5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3]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06,435,681股 均为普通股 [5] - 公司成立时股本结构为12,000万股 由10名发起人以其在浙江长城电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认购 [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建议质询权、股份转让权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3%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2]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款、不抽回股本等义务 [1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16]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4]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5] - 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3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5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58]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 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2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4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等技术服务和销售业务 [3] - 公司经营宗旨是为顾客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社会创造效益、为股东创造回报 [3] 股份管理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除外 [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11]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10] 内部控制 - 公司建立股东投诉处理机制并公开处理流程 [13] -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规范董事会召开和表决程序 [54] -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股东可提起诉讼 [15]
长城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