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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锗业: 关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交易概况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涉及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1] - 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票质押、不动产抵押及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支持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1][2][8] - 担保总额度为27,000万元,其中7,000万元为继续授信,其余20,000万元为新增授信 [3] 具体融资安排 - 向中信银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8个月,由临沧飞翔、东兴集团及包文东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质押部分知识产权、东兴集团质押1,000万股股票 [1][13] - 向中国银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由包文东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东兴集团抵押昆明市不动产并质押300万股股票 [2][13] - 向华夏银行申请5,000万元净敞口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年,由包文东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东兴集团质押300万股股票 [2][13] - 向平安银行申请3,000万元敞口授信,期限不超过二年,由包文东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4] - 向交通银行申请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由包文东夫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15] 关联方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临沧飞翔持有公司89,579,232股股票,占总股本13.72%,主要业务为对公司进行投资 [4][7] - 持股5%以上股东东兴集团持有公司41,079,168股股票,占总股本6.29%,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项目投资 [5][7] - 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夫妇通过东兴集团持有临沧飞翔100%股权,间接控制公司13.72%股权,包文东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5][6][7] 担保资产详情 - 公司及子公司共有部分知识产权拟质押给中信银行 [8] - 东兴集团合计质押1,600万股公司股票,其中1,000万股质押给中信银行、300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300万股质押给华夏银行 [2][8][13] - 东兴集团抵押昆明市人民中路都市名园A座不动产给中国银行,产权证号为昆明市房权证字第200800934号及昆五个国用(2008)第0212290号 [2][8] 交易目的及影响 - 关联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 [8] - 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8][11] - 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8]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关联方累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达59,220万元,涉及海通恒信、红塔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 [9][10] - 关联方均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均未提供反担保 [11] - 公司向东兴集团借款余额为5,000万元,年化利率3.00%,年初至今支付利息27.08万元 [11] 公司治理程序 - 关联董事包文东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 [4] - 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公开、公平、合理、合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12] - 监事会认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