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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为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2]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3]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也纳入管理范围 [4] 股份变动申报要求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等 [6] - 申报时点包括: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新任董事或高管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6] - 申报信息视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股份管理申请 [7] 买卖股份的规定 - 买卖股份前需将计划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 [9] - 股份发生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10]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包括拟减持数量、来源、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的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12] 禁止买卖股份的情形 - 禁止转让的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本人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 [13][14] - 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重大事件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至披露日止 [16][17]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短线交易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需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 [18] 限制买卖股份的规定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 [19]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 [19] - 董事和高管在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20] - 每自然年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所持股份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持股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21]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当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22] - 因公司发行股份、股权激励等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 [23] - 因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24] - 董事和高管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公司股份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26] - 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 [27]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继续遵守每年转让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等限制性规定 [28] 管理和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的身份及所持股份数据,统一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定期检查买卖股票的披露情况 [5][29] - 董事和高管需保证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30] - 违反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将承担中国证监会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分,公司也将视情况给予处分 [31] 附则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