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3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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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2 04:48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1] - 不实施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1] 公司治理状况 - 所有董事均出席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1]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3] - 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3] 财务报告基础 - 本摘要源自半年度报告全文 建议投资者查阅完整报告获取全面信息[1] - 无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2] -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经营变化 详细内容参见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3] 股东结构特征 - 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3] - 未出现因转融通业务导致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变化的情形[2] - 公司债券情况不适用披露[3]
迈为股份(300751.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3.94亿元,下降14.59%
智通财经网· 2025-08-21 21:20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42.13亿元 同比减少13.48% [1] - 归母净利润3.94亿元 同比减少14.59% [1] - 扣非净利润3.64亿元 同比减少10.18%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1.41元 [1]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1]
迈为股份(30075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8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规范行为[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8] - 涉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9][6] 登记与报送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保存十年以上[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责任与生效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追究违规责任[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迈为股份(3007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8
股份管理制度 - 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废止[2] 信息管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6] - 董事和高管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申报个人信息,2 个交易日内完成[6] - 买卖股份前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10]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 2 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0][11] 股份转让限制 - 8 种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含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13]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 15 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股份锁定与转让比例 - 上市满一年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 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 100%锁定[18]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 25%[18] - 自然年首交易日以上年末登记股份为基数按 25%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9] - 所持股份不超 1000 股可一次全转让[19]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基数[1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 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21]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21] 离职转让限制 - 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25]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仍遵守每年转让不超 25%等规定[26] 违规处理 - 买卖股票违规承担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处分[25] - 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5]
迈为股份(300751)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4]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5] - 最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9]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相关全职经验[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选举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材料[12] - 深交所审查有异议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3]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除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不超六年[13] - 任期届满前解除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被解除职务[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主持[2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2] - 负责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1] 资料与记录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十年[2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理由并披露[22][23] - 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向深交所报告[24] - 年度述职报告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32]
迈为股份(3007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8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6] 内幕信息管理 - 传递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备案登记[10] - 对外提供须经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董秘审核批准[11]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12] - 股东、实控人涉及重大事项填知情人档案[13] - 发生重大事项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5] - 首次披露重组至报告书期间方案调整补充提交档案[18] - 档案送达不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5] 其他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7] - 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9] - 发现违规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0] - 非公开信息外泄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22]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5]
迈为股份(3007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8
担保原则与条件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控风险[3]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人资信,分析利益和风险[5] - 有资金投向不符法规等情形不得提供担保[7] 审批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8]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需报股东会[8]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度50%[12] 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合同[13] - 订立时审查主合同,不合理条款可要求修改[14]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署合同,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14] 管理部门与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事务[16]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被担保人债务问题或影响还款能力应及时披露[21]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参与人员有报告提供资料责任[20] - 对有过错责任人给予处分,违规签订合同追究责任赔偿损失[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相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迈为股份(30075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1 19:18
公司基本信息 - 2018年10月13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万股,11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940.5006万元[6] - 已发行股份数为27940.5006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权结构 - 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周剑持股869.214万股,持股比例28.9738%[12] - 王正根持股672.393万股,持股比例22.4131%[12] - 连建军持股27.846万股,持股比例0.9282%[12] - 施政辉持股120.3万股,持股比例4.0100%[12] - 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68.463万股,持股比例12.2821%[12] - 苏州金茂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72.037万股,持股比例19.0679%[12]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6][27]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0]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9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0] 信息披露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其他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的股份占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139]
迈为股份(30075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投 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并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和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
迈为股份(3007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1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 金,使资金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结合《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者不准备变现的各种 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者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