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捐赠制度总则 - 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 加强捐赠事项管理 履行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 提升品牌形象 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利益 [1]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 对外捐赠定义与原则 - 对外捐赠指公司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灾害 构建和谐生态环境 救助危困群体 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活动中的捐赠行为 [2] - 禁止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以个人名义使用公司财产对外捐赠 [2] - 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 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 资源占用等方面提供便利 不得以捐赠名义从事营利活动 [2] - 公司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但已发生亏损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时不得捐赠 [2] - 已审议决定并公开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2] - 捐赠需遵守法律法规 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或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公民合法权益 [2] 捐赠范围与受益人 - 允许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 禁止使用生产经营用主要固定资产 持有股权债权 受托代管资产 担保物权资产 权属不清资产 或变质残损过期报废商品物资 [2] - 捐赠类型涵盖生产生活救济救助 社会公益福利事业建设等 [2] - 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如基金会 慈善组织)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如教育 科研 医疗 文化 体育 福利机构)或社会弱势群体及个人 [2] 捐赠决策程序与规则 - 捐赠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3] - 年度捐赠审批标准:单笔或累计300万元以下由董事会批准 超过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3] - 连续12个月内对同一主体或同一事项的捐赠应合并计算 [3] - 捐赠流程需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 总裁审核签署 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影响分析后按标准履行审批程序 [3] - 申请内容需包括捐赠事由 对象 途径 方式 经办人员 财产构成与数额 交接程序等 [3] - 子公司捐赠视同公司捐赠 需履行相同内部审批程序 [3] 捐赠后续管理 - 经批准捐赠事项需建立备查账簿登记 并报财务部 证券部备案 [4] - 捐赠完成后需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进行评估总结 每年初向董事长报告上年度社会公益捐赠情况 [4] - 财务会计报告需如实体现对外捐赠情况 [4] 附则规定 - 制度中"以上""之前"含本数 "超过""以下""低于"不含本数 [4]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新法规或修改后章程冲突则按新规定执行 [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4] -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时同理 [4]
润丰股份: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