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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股份: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公司治理动态 -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志红、孟庆春、王乾为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4][8]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所有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4][8] - 被提名人张志红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 [1] - 所有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4][8] 独立性合规声明 - 所有被提名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且非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2][6][11] - 所有被提名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或任职关系 [2][6][11] - 所有被提名人不属于最近12个月内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3][7][1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所有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十余项法律法规要求 [1][4][5][8][9][10] - 所有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3][7][12][13] - 所有被提名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7][12][13] 兼职与任职限制 - 所有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 [1][4][13] - 所有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1][4][13] - 所有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