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53元的130%(即14.99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5][8] - 赎回条款规定:可转债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债 [5] 赎回关键时间节点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9月2日,截至2025年8月21日收市后仅剩8个交易日 [2][13]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9月5日,截至2025年8月21日收市后仅剩11个交易日 [3][13]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9月8日 [6][11] 赎回价格与计算方式 - 赎回价格为100.805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0.8055元/张 [10][11]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IA=B×i×t/365,其中票面金额100元、票面利率1.00%、计息天数294天(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9月8日) [10][11] 赎回后安排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5年9月8日)起,所有未转股可转债将被冻结并摘牌 [11][14] - 赎回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 [12] 投资者操作选择 - 投资者可选择在2025年9月2日前二级市场卖出或2025年9月5日前按11.53元/股转股价格转股 [4][13] - 未操作的可转债将按100.8055元/张强制赎回,较2025年8月21日收盘价150.100元/张存在较大价差 [16] 税务处理差异 - 个人投资者实际派发金额为100.6444元/张(税后),按利息额20%扣缴个人所得税 [15] - 居民企业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100.8055元/张(含税) [15]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025年12月31日前暂免所得税,实际派发100.8055元/张 [15]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东材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