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钢股份: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八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 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 会和管理层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职工利益 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 报告。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积极履行 ESG 职责,努力实现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 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 治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