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虹科技: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公司治理结构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且成员均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工作,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专业条件 [2] - 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及财务信息真实性,并承担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 [2]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信息、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行为、提议召开股东会、提出解任或诉讼建议等九项核心职能 [3][4] - 需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发表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问题、欺诈舞弊可能性及财务问题整改情况 [4] - 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拥有前置审议权,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 [4] 议事决策机制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需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可由两名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召开 [7]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需有2/3以上委员出席,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 [7]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以上,内容包括议程、表决结果、发言要点等,并通过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决议结果 [7][8] 监督协调职能 - 负责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机构的关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及重大问题 [4] - 持续关注公司担保事项,监督担保相关内部控制,发现异常需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 [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审计工作组需提前准备财务报告、审计合同等决策材料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