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职位设置与资格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后聘任 [1] - 董事会秘书需由公司董事 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1] - 任职资格要求具备财务 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 最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受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 [1] 董事会秘书核心职责范围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包括信息对外发布 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事宜 [2] - 组织筹备并列席董事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2] - 协助董事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推动避免同业竞争 减少关联交易及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2]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完善投资者沟通 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 [2] - 负责股权管理事务 包括保管股东持股资料 办理限售股事项及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股份买卖规定 [2] - 协助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 筹划或实施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事务 [2] - 提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对违规行为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交易所报告 [3] 证券事务代表与任免程序 - 公司需设立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代为履行职责 [3] - 董事会秘书空缺需在三个月内聘任 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职 超三个月后由法定代表人代职直至正式聘任 [3][4] - 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充分理由 出现任职资格不符 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 出现重大工作错误或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时需在一个月内解聘 [3] - 解聘时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被解聘者可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4] 保密义务与制度实施 - 聘任董事会秘书时需签订保密协议 要求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信息披露 [4] - 离任前需接受董事会离任审查 在监督下移交档案文件及待办事项 [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间相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5]
当虹科技: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