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烽火通信: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关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回购注销背景与依据 - 公司依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主动辞职或绩效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4] - 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孰低原则确定,本次统一为11.74元/股且因无资本运作事项未作调整 [4][5] 回购注销具体方案 - 回购对象包括56名离职人员未解锁的59.364万股及17名绩效考核未达标人员第三期不可解锁的3.9474万股,合计63.3114万股 [4]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从1,271,021,430股减少至1,270,388,316股,减少633,114股 [5] - 公司已开立证券回购注销账户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5] 程序履行与合规性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且公司承诺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