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包括发行条件、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 [5] - 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6]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修订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等议案 [6] -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发行方案、修订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议案,股东大会程序合法有效 [6]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修订发行方案、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有效期12个月 [12][13]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公司系由微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取得营业执照 [14] - 公司于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14] - 公司目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出现需要终止的情形 [14] - 公司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5]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18] - 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16] - 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财务报表被出具否定意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等情形 [19]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000万元,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1] -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7][9]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10]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36,000万元 [30] - 公司于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000万股,股本增至41,000万股 [30] - 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 [31] - 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375万股限制性股票 [33]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万张,募集资金50,000万元 [3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数量为4,875股 [34] - 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注册资本变更为408,539,990元 [38] 发行人的业务 - 公司主要从事新药研发、生产、销售 [41] - 公司拥有1家境外控股子公司美国微芯,负责海外临床试验及商业化 [41] -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月至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9.34%、98.83%、97.96%、97.94% [41] -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41]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公司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XIANPING LU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40][42] -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提供租赁物业、共同投资等关联交易 [44] - 公司就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及股东回避表决 [44]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44]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35项主要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4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使用7项主要经营性物业 [45] - 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46项境内注册商标 [49] - 公司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产权纠纷 [45][49]
微芯生物: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