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 [1][2] - 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程序和人选审核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 财务负责人 总工程师 总经济师和董事会秘书 [1] 委员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经委员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 [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2] 委员补选机制 - 独立董事离职导致比例不符时 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2] - 补选期间原独立董事仍需继续履行职责 [2] - 委员空缺时按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 [2] 工作支持体系 - 下设工作组由董事会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员兼任 [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 通知 记录及资料保存 [2]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 整理并提供与履职相关的资料 [2] 职责权限范围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 审核并提出任免建议 [3]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 [3] -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3] 人选遴选程序 - 可在企业内部 人才市场广泛搜寻人选 [3] - 需收集初选人职业 学历 工作经历 兼职等书面材料 [3] - 必须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方可作为人选 [4] 资格审查流程 - 召集会议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 - 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建议及相关材料 [4] - 根据董事会反馈进行后续工作 [4]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 [5]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 [5]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 [5] 会议召开形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等方式 [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5] - 会议记录需经出席委员签字 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 [6] 保密与履职规范 - 出席委员均需对议事项保密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6] - 应停止履职但未停止者 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6] - 独立董事发现重大事项可提请委员会讨论审议 [5]
绿城水务: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