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名称为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Huangma Technology Co., Ltd [1] - 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30日,由王伟松、马夏坤、王新荣、李永翔、王根苗、叶根灿、余渊荣、林尧根共同发起设立,注册地址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邮编312369 [1][2]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注册资本为58,870万元 [1][2]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3,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各发起人认购股份比例未详细披露 [4] -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58,87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4]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4]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强调"专业、生态、安全、科技、领先"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成为世界领先的表面活性剂系统方案解决商 [3] - 经营范围包括特种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并经营进出口业务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2]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股份转让、查阅公司文件及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 [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14] 股东会职权与运作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 [17]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在董事人数不足、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 [22][23]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适用于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 [35][36]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9] - 董事会职权包括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经营计划、财务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54]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经验,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58][59]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征集股东权利等 [60]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进行事先审议 [61] 财务与交易管理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除非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且累计总额不超过股本10% [5] - 公司收购自身股份需符合特定情形(如减资、员工持股、合并异议等),并通过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7][9] - 重大交易(如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需根据金额标准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19][20][51] 公司治理特色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及内部控制 [63][64] - 公司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6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10]
皇马科技: 皇马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