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且通俗易懂,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信息披露需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不得提前泄露,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2] - 自愿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得与法定披露信息冲突或误导投资者 [2][3] - 公开承诺需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涵盖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等相关方 [3]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4][5]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为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为每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 [5]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且董事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5][6] - 经营业绩预计亏损或大幅变动时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6] - 临时报告需立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股东权益为负值等 [6][7][8] - 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件需披露,如偿债能力受影响、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变动或控股股东变更 [8][9]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长承担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 [13]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13] - 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主动告知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如持股5%以上股份变动或重大资产重组 [14][15][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及进展 [13]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行为,发现违规需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13] 信息披露程序与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由高级管理人员起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8] - 重大信息需立即报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工作,流程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执行 [18]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写,董事会秘书审核,需审批时按公司章程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19] - 信息涉密时可豁免披露,但需经董事会秘书登记和董事长签字确认 [19][20] - 证券监管部门问询需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回复,董事长审定后回复 [20] 子公司与部门管理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20][21] - 子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21] - 各部门及子公司对信息披露事项有疑问时需咨询董事会秘书 [21]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22]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 [2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及资料的档案管理,包括董事履职记录和向监管机构报送的文件 [21][22] 财务与内控监督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22]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22][23]
深天马A: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