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背景与核查框架 - 分众传媒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继学、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名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购买其持有标的公司100%股份 [1] - 自查期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8月6日 覆盖首次披露交易或停牌前六个月至交易报告书披露前一日 [1] - 核查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规 [1] 相关自然人股票交易情况 - 交易对方上海升东耀海投事务合伙人陈兴宜之母亲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行为 [3] - 交易对方宜兴梓源企业管实际控制人、销售副总裁胡洁之配偶及杭州桦茗投资合人员王玲之配偶均涉及股票交易 [3] - 标的公司监事兼加盟平台运营部总经理及首席信息官王胜利之父亲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期间进行交易 [3] - 相关自然人承诺交易基于公开信息及个人独立判断 否认利用内幕信息 并承诺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4] 上市公司自身股票交易情况 - 分众传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2025年4月至8月期间累计买入890万股 累计卖出3910万股 [4]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期累计买入500万股 累计卖出202万股 [4] - 公司声明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依据相关规定实施 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与本次交易无关联 [4] 独立财务顾问股票交易情况 -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 其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8月期间存在交易 [5][6][7] - 该机构承诺已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 自营业务和融券账户交易与本次交易无关联 否认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 [7] 核查结论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查询证明及主体承诺文件 相关主体股票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7] - 除已披露主体外 核查范围内其他主体在自查期间无其他股票交易行为 [7]
分众传媒: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