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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变更实施主体并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重大资产收购实施主体变更 - 公司变更收购尼威动力股权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提升重组效率并加快股权交割进程 [2] - 顺景管理将承继公司原交易文件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并以现金收购尼威动力50.11%股权 同时通过公开挂牌竞购取得另外5.39%股权 [2] - 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对重组和合并报表无实质影响 且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 股权收购交易结构 - 公司原计划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尼威动力合计55.5%股权 包括50.11%协议转让部分和5.39%公开挂牌部分 [1] - 交易对方包括HUANG RAN等10个主体 涉及20,096,832元出资额(50.11%)及2,160,000元出资额(5.39%)[1] - 重组事项已于2025年8月1日经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目前处于交割实施阶段 [1] 支付安排调整 - 支付方式调整为分期付款 共分六期 其中第二期至第六期通过新共管账户执行 [4][5] - 第四期付款与业绩承诺挂钩:若2025年净利润≥10,000万元则支付总对价15% 若低于则按公式扣减 [5] - 第五期付款与累计业绩挂钩:2025-2026年累计净利润≥20,500万元支付总对价30% 否则按公式调整 [6] - 第六期付款为总对价45%扣除前两期已支付金额 并可扣除业绩补偿款 [6] 工商变更登记安排 - 工商变更登记在支付第二期交易价款25%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需满足股权过户 治理结构调整 完税及换发营业执照等条件 [8] - 变更登记后 顺景管理将正式持有尼威动力股权并委派董事及财务负责人 [8] 协议签署与生效 - 公司与交易各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等原交易文件 [2] - 本次补充协议由公司 顺景管理与10个交易对方及尼威动力共同签署 明确权利义务转移至顺景管理 [3][7] - 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依据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