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系统化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规范捐赠行为并加强管理 以履行社会责任和提升企业形象 [1][2] 总则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2] - 对外捐赠涵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的现金和实物资产捐赠 实物资产按账面价值计算 [2]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控股并纳入合并报表的各级分、子公司 [2] 捐赠原则 - 禁止以捐赠换取融资、市场准入或行政许可等便利条件 不得从事营利活动 [2] - 禁止以个人名义捐赠公司财产 公司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捐赠意愿 [2] - 除亏损或影响正常经营外 公司应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2] - 已承诺捐赠必须诚信履行 且需遵守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3] 捐赠范围与类型 - 允许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如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禁止捐赠生产经营主要固定资产、股权、债权、担保资产、权属不清资产或残损报废物资 [3] - 捐赠类型涵盖社会弱势群体救济救助、公共设施建设及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 - 受益人需为公益性社会团体、非营利事业单位、公共组织机构或弱势群体个人 [3] - 明确禁止向内部职工或存在控制关系的单位及个人捐赠 [4] 决策程序 - 捐赠需由部门提出方案 经财务分析后按权限审批 方案需包含捐赠事由、对象、途径、方式、责任人、财务影响及财产交接程序 [4] - 公司单笔捐赠≤1000万元且12个月内累计≤最近审计净资产0.5% 由总经理和董事长联签批准并报董事局备案 [4] - 单笔捐赠≤5000万元且累计>0.5%净资产 需董事局审议批准 [4] - 单笔捐赠>5000万元且累计>0.5%净资产 需董事局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 [5] - 下属企业单笔捐赠≤500万元且累计≤0.5%净资产 由企业总经理和董事长联签批准并报企业和公司备案 [5] - 下属企业单笔捐赠≤1000万元且累计>0.5%净资产 由企业董事会批准并报公司备案 [5] - 下属企业单笔捐赠>1000万元且累计>0.5%净资产 需经企业审核后上报公司按权限审批 [5] 监督与披露 - 捐赠事项需建立备查账簿并报财务负责人和董事局秘书备案 [5] - 证券事务部负责董事局决策组织及捐赠备案受理 统筹信息披露 [6] - 捐赠完成后需进行评估总结 每年年初向上年度社会公益性捐赠情况报告至财务部和董事局秘书处 并由董事局秘书向董事局汇报 [6] 附则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 "以下"和"超过"不含本数 [7] - 制度由董事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7]
大名城: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