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名城: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局秘书管理制度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董事局秘书职责与权限 促进其依法充分履职 [1][2] 任职资格 - 董事局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3] - 最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 [3] - 董事局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局聘任 任期三年 [3] - 公司须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局秘书工作 其任职条件参照董事局秘书 [3] 聘任与解聘 - 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报送推荐书 简历 聘任书及通讯方式等材料 [3] - 解聘需具备充足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 [4] - 出现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 重大工作失误或违反法规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时 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 [4][5] - 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董事局 [5] - 离任需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档案材料 签订保密协议 [5] - 空缺期超过三个月时董事长需代行职责 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5] 主要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组织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6]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 协调与监管机构 投资者 中介及媒体的信息沟通 [6] - 筹备组织董事局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参与相关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 [6] - 负责信息保密工作 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6] - 关注媒体报道并督促公司回复交易所问询 [6] - 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规培训 协助了解信息披露职责 [6] - 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规及公司章程 履行承诺 [6] - 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 [6]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董事局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应支持配合 [8] - 董事局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相关会议 查阅文件并要求提供资料 [9] - 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局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 [9] - 履职受不当妨碍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9] 培训与考核 - 董事局秘书任职期间需按要求参加交易所举办的业务培训 公司应提供保障 [9] - 考核评价纳入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体系 结合工作业绩进行履职考核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