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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城: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完善治理结构 提升企业价值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2] - 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4] - 形成服务投资者 尊重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 [4]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4]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原则:需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2]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机会 [2]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管理活动 听取意见建议并回应诉求 [3]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 规范运作 担当责任 [3] 管理对象范围 - 包括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媒体 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和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 [5] 主要职责内容 - 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作机制 [5] - 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5] - 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 投诉和建议等诉求 [3] - 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5] - 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5] - 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5] - 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 构成及变动等情况 [5] - 开展其他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活动 [5] 沟通内容重点 - 公司发展战略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6] - 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等 [6] - 依法可披露的重大事项如重大投资 资产重组 收购兼并等 [6] - 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及文化建设情况 [6] -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途径和程序 [6]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和公司面临的风险挑战 [6] 管理实施方式 - 通过对外公告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 [6] - 设立投资者热线电话和证券邮箱并由专人处理 [7] - 利用官方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并维护网络平台 [7] - 举行分析师会议 业绩推介会 投资者路演和现场参观调研 [7]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等 [8]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纠纷调解 [9] 机构设置要求 - 董事局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 配备专门工作人员 [9]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 专业知识 沟通能力和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 [9] -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有义务协助管理工作 [10] 禁止行为规定 - 不得透露或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与披露信息冲突的内容 [10] - 不得发布含有误导性 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 [10] - 不得选择性透露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 [10]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10] - 不得未获授权代表公司发言或歧视中小股东 [10] 实施保障措施 - 董事局秘书负责策划 安排和组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10] -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规和知识培训或学习 [11]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及时归集重大信息 [11]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中介机构协助实施管理 [11] - 应第一时间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 不得以其他形式代替公告 [11] - 接受访谈调研时不得提供尚未正式披露的重大信息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