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科华控股计划向特定对象卢红萍和涂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61亿元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8] 发行方案 -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2] -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3] - 发行对象为卢红萍与涂瀚 以现金方式认购[3] - 发行价格定为10.87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3] - 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 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4] - 卢红萍认购2100万股 涂瀚认购900万股[4] - 若遇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价格和数量将相应调整[3][5]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61亿元[5] -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8] - 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 改善财务状况[8] 股份锁定安排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5] - 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衍生的股份同样遵守锁定安排[5] 公司治理程序 - 监事会全票通过所有相关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3][5][6][7][9][10][11][12][13] - 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7][9][10][11][12] - 发行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6] 关联交易安排 - 发行对象卢红萍、涂瀚构成公司关联方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10] - 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定价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10] - 已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11] 收购要约豁免 - 发行完成后卢红萍及其一致行动人涂瀚合计持股比例预计超过30% 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13] - 鉴于发行对象承诺36个月不转让股份 经股东会批准后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13]
科华控股: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