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并控制风险 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 [1] - 对外担保遵循合法 审慎 互利 安全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1] 担保对象审查 - 被担保方需具备良好经营状况和相应偿债能力 且不存在较大经营和财务风险 [2] - 董事会需在审议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经营和资信情况 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 [2] 审批程序 - 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审批 [2] - 股东会审批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后新增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象担保等 [2] - 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 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时 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 且被担保方应提供反担保 [3]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时可豁免部分审批要求 [4] - 董事会审批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4] - 公司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且反担保提供方需具实际承担能力 [4] - 债务到期展期需继续担保的视为新的对外担保 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4] 担保管理 - 总经理指定部门审查担保申请资信情况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 - 财务部门负责资信调查评估 办理担保手续 建立备查台账 加强担保期间跟踪管理 [5] - 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审核担保合同 处理法律纠纷及追偿事宜 [5] - 审计部对对外担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 公司需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并定期核对 [6] - 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 定期分析财务状况并报告董事会 [6] - 被担保人未能履行偿债义务时公司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 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相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 [7] - 相关部门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担保情况并提供披露所需文件 [7] - 信息披露前需控制知情范围 知悉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7] 违规责任 - 董事会视风险大小和损失情况对有过错责任人给予处分 [7] - 未经合法授权签订担保合同导致公司承担责任时 公司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7] - 董事会违规决议造成损失时 参与表决董事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明确异议并记录者除外) [8] - 经办人员擅自决定致使公司承担损失时 公司将给予行政处分并追偿 [8] 附则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8]
天合光能: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