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以完善治理结构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依据包括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1] - 公司需严格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需勤勉尽责确保会议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2]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年度会议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临时会议在触发条件后2个月内召开 [4]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7]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若未反馈或不同意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若审计委员会未行动 连续90日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 [9][10]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交所备案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0][12] - 董事会需配合自行召集的会议并提供股东名册等必要支持 [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 提案需符合法律法规且不得属于禁止范围 [15] - 年度会议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会议需提前15日通知 通知需包含全部提案内容和决策所需资料 [16][17]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关联关系 持股情况和处罚记录 [18] - 会议通知需列明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 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1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 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提名 需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21]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 可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 地点不得无故变更 [24]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不得迟于会议当日9:30 结束时间不早于会议当日15:00 [25]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出席 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信息 代理人信息 投票指示 签发日期和签名 [28][29] - 表决权按股份数量计算 每股份一票 影响中小投资者事项需单独计票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8][39]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尤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持股30%及以上情况 [40] - 表决需逐项进行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2][44] 会议决议与记录 - 会议主持人需宣布表决结果 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股东人数 持股比例 表决方式和结果 [47][4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需包含会议详情 出席人员 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和质询记录 保存期限10年 [50] -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 分红方案需在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52][53]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程序违法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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