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规范内部信息传递流程 确保及时准确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权益 [1] 重大信息范围 - 涵盖定期报告信息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议案 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 诉讼仲裁 重大风险事件和重大变更事项 [2][3] - 交易事项报告标准包括: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营业收入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利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 [2]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3] -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为: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 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3] - 重大风险包括:重大亏损或损失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破产等情况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3][4] 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负责人 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其持有股份出现被质押 冻结 司法拍卖 托管或设定信托情形时 需及时报告 [4] 报告程序和形式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以面谈或电话方式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 [4] - 24小时内将相关书面文件递交或传真给董事会秘书 必要时以特快专递形式送达原件 [4]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如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立即向董事会汇报并提请履行相应程序 [5] 管理和责任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 确保信息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 [5] - 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报告联络人 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 整理及与董事会秘书的联络工作 [5]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的人员 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6] - 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 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 可给予处分 [6]
广博股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