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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 涉及49名激励对象和6.15万股限制性股票 [1] -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归属条件成就议案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1] - 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 董事会审议通过作废处理2020年及2022年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 - 作废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应激励计划的规定 [2] - 公司已履行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所需的必要程序 [2] 公司治理与合规 -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原则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1][2] - 所有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规定 [1][2] - 独立董事确认相关决策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