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6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雅山西路555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韩建红主持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提供,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29人,代表股份570,127,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251% [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5]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议案一获得同意票569,746,455股(占比99.9333%),反对票270,400股(0.0474%),其中5%以下小股东同意票占比98.4934% [7] - 议案二作为特别决议获同意票569,663,455股(99.9187%),反对票306,900股(0.0538%),小股东同意票占比98.1648% [8][10] - 后续系列议案(三至十一)同意率均超97.48%,其中议案十一获同意票559,340,339股(98.1081%),反对票10,636,508股(1.8655%) [10][12][13] 法律结论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4]